教育部简报

   
办公室职责范围
  院办公室是学校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,主要负责全校性党政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
  办公室职责范围是:

  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、决定,按照院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。

  二、组织安排全校性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,督促、检查各部门执行会议决议。

  三、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,组织有关处室完成共同负责的全局性工作任务。

  四、掌握并正确使用党委、行政及办公室印鉴,书记、校长名章,根据一定的批准手续用印,负责审定各行政部门刻印,并对用印进行监督;统一管理好学校介绍信。

  五、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、传递、批转、管理及归档工作,将收到的文件及时送校领导审批。转发有关部门处理,对上级限定日期办理的事项,进行催办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。

  六、负责各种文件、试卷、资料的打印或复印工作;搞好全校通信设备的管理工作和外来电话传达工作。

  七、负责来客接待,调度小车,管理会议室。

  八、负责组织安排节假日值班,领导夜间值班,拟定全校作息时间表。

  九、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的管理工作,提高档案利用率。

  十、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,做好外事工作。

  十一、负责全校离退休同志的联络、照顾及其他有关工作。

  十二、负责学校网站及校园网的维护、安全管理及网络办公的推进工作。

  十三、负责起草学院的文件、重要文章、领导讲话及领导安排的专题报告等材料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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